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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8/22 8:32:22   浏览:(10798)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的制约作用日益凸显,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明显增强,任务更为艰巨。同时,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医药技术创新等,都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8),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757),要求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凝聚共识,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省政府明确要求到20179月底前,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于7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为了落实好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医改工作的要求,加强医改工作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明晰实施路径,凝聚改革共识,协调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各项医改举措,有效组织实施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丹东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起草把握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对接和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的有关要求。在深入研究领会各方面医改经验的内在逻辑和政策组合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将符合丹东实际、能够尽快落实的改革典型经验转化为《实施方案》中的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同时,将近年来县级公立医院医改实践中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政策要求。

(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我市医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实施方案》中对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等医改薄弱环节和医改难点问题做出了制度设计和具体安排。

(三)注重政策衔接和改革的连续性。既注重对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国家医改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在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措施,确保了改革政策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未来5年全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总体遵循。

三、《实施方案》提出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障。

1.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常务副市长兼任医改办主任,直接领导医改推进工作,负责医改决策部署。

2.建立“三医”联动工作体制。理顺管理体制,打破多头管理局面,医改主要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由一个部门全面谋划医改工作。

3.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医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4.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5.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预约和分诊管理。

6.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强化全行业监管,强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监管,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医疗机构依法经营、严格自律。

(二)逐步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3.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三)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

1.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统一”。

2.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四)深化药品采购供应制度改革。建立药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净化流通环境。

(五)深化改革公立医院管理和运行机制。

1.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

2.完善人事管理机制,探索编制改革。

3.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4.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5.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完善多方监管机制。

(六)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优化配置公立医院资源,落实社会办医政策。

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七)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原则,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就医新模式。大力推行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制度,不断完善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

(八)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广省开发的“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启动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远程会诊、医疗协同等系统实施,为分级诊疗业务的开展奠定信息化基础,为新医改要求下的卫生管理决策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四、如何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政府及各公立医院要在医改工作谋划上进一步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准确把握政策核心要义,摸清底数,拿出符合要求又切合实际的实施路径。在推进落实上要坚持实事就是,坚决杜绝浮夸虚假成分,重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在改革方法上,要逐级深化医改核心思想,明确实施路径,如实客观地提出问题和困难,逐步通过综合改革加以解决。对改革实践中取得的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鼓励先试先行。